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加速推进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我局起草了《关于开展分阶段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 1333 号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051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7:00。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10 月 17 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分阶段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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