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推进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乐清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科。 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西路60号 联系电话:0577-61887928 电子邮箱:yunyun19891016@qq.com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19日 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docx
《乐清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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