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瓯海区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意见征求稿)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委发〔2022〕32号)、《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温卫发〔2023〕46号)、《瓯海区关于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24条举措》(瓯委改发〔2023〕9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起草了《瓯海区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此稿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12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实施意见有意见和建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反映,也可通过留言提出。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90015号楼1002

联系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联系人:黄唤微;联系电话:0577-88538060,316406350@qq.com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2日

关于公开征求《瓯海区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意见的通知.docx

关于瓯海区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的起草说明 .doc


征集部门:瓯海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12 截止日期:2023-10-23
关于公开征求《瓯海区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意见反馈

《瓯海区户籍人口生育养育补贴发放办法》于2023年10月12日在

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0677.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0月2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2条反馈意见,均不予采纳,具体理由说明如下::

1.建议提高一孩的相关补贴:研究出台该发放办法,主要是落实国家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二三孩生育意愿,借鉴周边做法,我区目前暂不考虑提高一孩的相关补贴。

2.建议将治疗不孕不育的医疗方面也纳入考虑范围:治疗不孕不育的相关政策,我区已出台并执行多年,详见《关于开展助你好孕爱心资助治疗活动的通知》(温瓯人口计生(2012) 42 号)文件。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 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900101003室;邮编:325500;

联系人:黄唤微;联系电话:0577-8853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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