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重新公布义乌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订了《关于重新公布义乌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征收中心,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7113305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2日。

联系人:李琬瑶

联系电话:0579-85545329。

附件:附件1《关于重新公布义乌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31011.docx

附件2《关于重新公布义乌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31011.doc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1日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11 截止日期: 2023-10-22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重新公布义乌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