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征求《拟提升保护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名单》意见的函

为加强对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根据文物保护相关法规,经乡镇街道申报、我局初步审核,现将拟提升为县文物保护点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公开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文文化遗产保护科反映。

联系电话:86621615  

反映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拟提升保护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名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拟提升县文物保护点简介.docx


 

  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

                                 2023年10月9日

征集部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3-10-09 截止日期: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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