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要求,拟制定印发《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文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各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单通过传真、信函、浙政钉等方式反馈至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事务所,规定时间内没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9日 联系人:吴丽珍 联系电话:0577-67802862 传真:0577-67826309 联系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7号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事务所 附件1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文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