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宁波市民政局委托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现就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1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1日前通过网站直接提交反馈意见,或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市民政局。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9189342,传真:89189079,联系地址:鄞州区宁东路835号三楼宁波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附件:1.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2.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图集.pdf

   3.《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起草说明.docx


宁波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


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一、规划背景

随着宁波市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浙民养〔2021〕63号)》以及《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市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养结合,推进养老机构高水平、高标准建设,由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宁波市域,重点研究市六区。

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规划引领、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2)适度前瞻,着眼长远。科学推测未来老龄人口规模,坚持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规划的中长期适应性。

(3)合理引导,优化布局。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总体要求,优化养老机构空间布局,努力实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

(4)整合资源,增存并举。鼓励支持存量养老设施提升改造,结合老龄人口分布特征和发展导向,引导新增养老机构向需求集中区域配置。

(5)凝聚共识,多规衔接。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统一标准和口径,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四、规划对象

《规划》所指的养老服务设施是指由政府举办或由社会力量兴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公共设施,具体分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大类。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中重点研究养老院、养护院、护理院、福利院等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重点研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五、规划目标

(1)发展策略

补短板、成体系,构建设施的分层级体系;

强可达、成网络,优化小而密的设施布局;

优服务、提标准,增强养老设施服务能力;

保落实、差异化,内外近远推进阶段实施。

(2)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夯实养老服务基础,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加快养老产业发展,以“甬有颐养”为目标,建设高标准、高覆盖、多样化、普惠化、融合化的现代养老服务新格局,打造“制度完善、产品丰富、智慧便捷、老年友好”的全国老年友好示范性城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至2025年,实现每万名常住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300张以上,其中认知障碍床位数不少于2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各级养老机构和小微机构等机构养老设施按照密度分区居住用地覆盖率达到70%,5分钟生活圈内实现80%以上设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0%城镇社区和行政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至2035年,全面提升市六区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实现每万名常住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300张以上,其中,认知障碍床位数不少于22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各级养老机构和小微机构等机构养老设施按照密度分区居住用地覆盖率达到100%,5分钟生活圈内各类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六、配置体系

各区不少于1个区级养老机构;各乡镇(街道)不少于1处养老机构和1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优化完善和补短提升为导向指导养老设施的空间布局,加强养老服务的覆盖和下沉。

七、养老机构布局规划

(1)宁波市市域重点布局养老机构35处,其中市级6处,区(县市)级29处。

(2)宁波市中心城养老机构布局198处,总床位数67178床。其中:

市级养老机构5处,规划床位数4567床;区级养老机构21处,规划床位数11240床;乡镇(街道)级养老机构171处,规划床位数47217床;鼓励倡导小微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床位数4154床。

八、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规划》布局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小微机构350处。具备10张(含)及以上床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按照小微嵌入式养老机构计入养老机构。

九、近期建设计划

落实市、区养老事业“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确定近期建设项目45个,近期建设机构总计床位9658床。




征集部门:宁波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11 截止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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