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采纳>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3年9月7日至9月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941854949@qq.com,联系人:区文广旅体局蔡晨曦,联系电话:0571-89505841。 附件1:关于拱墅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doc
附件2:高质量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