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山市使用电鱼、炸鱼方法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3 截止日期:2023-07-20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为了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江山市使用电鱼、炸鱼方法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山市江城北路2号,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中队,邮编324100;

二、通过电话联系:0570-4019061。



江山市使用电鱼、炸鱼方法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征求意见稿)


本裁量基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48号)规定,对渔业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予以细化、量化,作为本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渔业高频行政处罚的裁量依据。

一、有关说明

1.本裁量基准所称的“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2.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情形及适用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48号)有关规定执行;不予处罚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3.如适用本裁量基准将导致个案处罚明显不当的,可以经行政处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在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情况下变通适用,妥善处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与实现个案公正的关系。

4.若本裁量基准与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裁量基准不相一致的,以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裁量基准规定为准。本裁量基准未尽事项,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处罚裁量时综合考虑船舶长度、主机功率、渔具渔法的危害性、作业场所和时间、渔具数量、渔获物数量价值以及资源与环境的破坏程度、社会秩序危害程度、配合或抗拒检查等因素。

二、具体裁量基准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区域时间

渔船种类

裁量判断标准

罚款幅度

使用电鱼、炸鱼方法进行捕捞;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禁渔区禁渔期

内陆非船作业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2千克以下的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2千克以上4千克以下的(不包含2千克)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包含2000元)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4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的(不包含4千克)

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不包含5000元)

内陆非机动船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2千克以下的

1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2千克以上4千克以下的(不包含2千克)

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不包含3000元)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4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的(不包含4千克)

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包含6000元)

内陆机动船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2千克以下的

1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2千克以上4千克以下的(不包含2千克)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包含5000元)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4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的(不包含4千克)

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不包含10000元)

非禁渔区非禁渔期

内陆非船作业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10千克以下的

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1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的(不包含10千克)

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不包含1000元)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50千克以上的(不包含50千克)

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不包含3000元)

内陆非机动船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10千克以下的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1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的(不包含10千克)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包含2000元)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50千克以上的(不包含50千克)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包含5000元)

内陆机动船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10千克以下的

7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1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的(不包含10千克)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不包含5000元)

违法捕捞渔获物在50千克以上的(不包含50千克)

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不包含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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