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区治理重要思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本细则有意见建议,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诸暨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周单英
联系电话:0575-87265005
办公地址:诸暨市永昌路8号房地产管理中心
附件: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docx
诸暨市物业管理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职责.docx
诸暨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4月12日,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于2023年4月24日截止,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特此公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