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桐庐县低碳试点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低碳试点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省双碳办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低碳试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桐庐县低碳试点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3月30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发至县发改局能源和环境科。

联系人:毛国冬,联系电话:89545395

传真:64212695

附件:《桐庐县低碳试点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征集部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3-03-21 截止日期: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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