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70号)等文件精神,我们起草制定《宁波市产教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89183985; 2、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514室(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与改革处); 3、联系电话:陈文明,89181699;胡江天,89183946; 4、反馈意见和建议时间:2022年11月16日-11月24日。
附件:《宁波市产教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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