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改委关于《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等文件,结合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同无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编:321017

传真:82469875        电子邮件:236294356@qq.com

联系人:雷亦洁        联系电话:0579-82469175

附件:《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部门: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4-22 截止日期: 2022-05-22
关于《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于 2022年4月22 日在http://fgw.jinhua.gov.cn/art/2022/4/22/art_1229497352_38980.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公示期,截至8月1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 801 号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321000  ;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邮箱:236294356@qq.com

联系人:雷亦洁     联系电话:   82469175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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