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5月25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方式反馈我局,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盛慧,联系电话:89522033,联系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7日

征集部门:象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5-17 截止日期: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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