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管理,促进依标准管地、用地、节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东阳市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艺海北路308号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发展科,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57651911@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蒋源根 联系电话:0579-86622201 附件:《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东阳市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2日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东阳市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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