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厂房“预验即试产”模拟验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厂房“预验即试产”模拟验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88320355;

2.传真号码:0577-88320522;

3.电子邮箱:417466828@qq.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1栋10楼,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5000。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8日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厂房“预验即试产”模拟验收改革实施办法.doc


征集部门:鹿城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5-28 截止日期:202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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