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垃圾产出、运输、处置行业秩序,我局起草了《温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吴金鸿; 联系电话:0577-89890173; 电子邮箱:wzztgl@aliyun.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金城大厦2楼温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附件: 1.温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温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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