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浙江省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浙江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导则(试行)》《浙江省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设计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相关规定,我单位组织开展了《泰顺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修编工作,现形成规划修编公示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2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通过信函、来电或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泰顺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庄程 联系电话:0577-67616099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76号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邮编:325500 邮箱:990479359@qq.com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11日 草案全文
内容较多,详情请看附件:泰顺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修编(公示稿).pdf
起草说明 随着泰顺县城镇化进程加速、房地产业持续发展及城乡风貌整治、美丽城镇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已成为城市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非法倾倒等问题较为突出,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其运输和排放过程还引发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同时对城乡生态环境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和交通运输秩序造成巨大压力。 一、编制背景 202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明确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形成有效治理新格局;2025年12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设区市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全面建立市域产消平衡体系和跨区域资源利用机制。此外,《浙江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导则(试行)》《浙江省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设计指南(试行)》等系列法规标准,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提供了最新行动指引,亟需通过规划修编全面衔接落实。 二、主要内容 《规划》修编共十二部分五十七条,分为规划总则、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规划目标、规模预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体系规划、建筑垃圾利用与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近期规划实施计划、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共十二章。 第一章《规划总则》,包括修编背景、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对象及修编内容。 第二章《现状分析和规划解读》,包括城市概况、现状管理概况、建筑垃圾产生情况、建筑垃圾收运及处理现状、建筑垃圾现状处理设施、现状问题小结、相关规划解读。 第三章《规划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分期目标和规划指标体系。 第四章《规模预测》,包括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工程渣土和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规划区建筑垃圾产消能力平衡)。 第五章《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包括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建筑垃圾源头污染防治要求、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章《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体系规划》,包括名词释义、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建筑垃圾收运要求、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建筑垃圾设施设备规划、建筑垃圾收运路线规划。 第七章《建筑垃圾利用与处置规划》,包括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 第八章《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包括存量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存量治理工作机制、存量治理计划、存量治理要求。 第九章《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包括管理制度机制建设、部门职责分工、全过程数字化治理建设、突发应急预案。 第十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包括规划目标、产业发展重点、产品质量管控、产业支持策略。 第十一章《近期规划实施计划》,包括近期工作规划、近期项目规划、投资估算。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政策保障、组织保障、资金和土地保障、技术保障、其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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