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透明度,行政决策民主性。经研究,决定修改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现将《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征求意见稿)》向各个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8日。有关单位和市民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通讯地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联系人:张婷,电话:2610575,传真:2610616。 附件: 附件1:《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征求意见稿)》 .wps 附件2:《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wps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7日 意见采纳情况: http://www.lishui.gov.cn/col/col1229218399/art/2026/art_4d6803ca169d4d948f61756527041a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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