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修订)》的通知

为加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用途、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管控,我厅修订了《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zjzrzygzc@126.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571-88877746。

联系人:赵逸,电话:0571-88877734。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修订)》起草说明


征集部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6-04-29 截止日期:202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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