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银发〔2016〕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6号)、《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温人社发〔2025〕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乐清实际,起草了《乐清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反馈意见请于2026年5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乐清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徐鹰 电子邮箱:63685852@qq.com 通讯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翔云西路199号2楼211办公室。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7日
《乐清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乐清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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