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部署,建立健全交通建设项目周边建(构)筑物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化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结构安全与环境安全。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平湖市交通建设项目周边建(构)筑物损害防控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平湖市交通运输局8楼801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117041。 3.通过下方的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问题和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7:00。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8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平湖市交通建设项目周边建(构)筑物损害防控的指导意见(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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