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征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奖补激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奖补激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4月15日。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市商务局流通发展处(1308室)。

联系人:方晓露,电话:0571-85257626

严茜瑾,电话:0571-85257693


附件:1.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奖补激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奖补激励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杭州市商务局

2026年4月3日



附件1


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奖补激励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6〕2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杭州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和产业特色,通过扶优扶强、改造提升、转型腾退等差异化路径,系统推动专业市场向品质化、协同化、场景化、数智化、国际化方向升级,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策内容

(一)鼓励专业市场试点先行。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转型意愿强的专业市场作为省、市试点,综合考量人工智能赋能、多业态融合发展、升规纳统、规范纳税、信用建设等核心内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杭州模式”与典型案例。

(二)支持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建立专业市场转型升级评估指标体系,采取“一年一遴选、一年一激励”推进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市商务局可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该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完善。

根据综合评估得分,分类档分别给予市场举办方奖补激励:

1、分类评估

鼎新市场:市场转型升级成效全面领先,在AI赋能、多业态融合、信用建设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卓越市场:市场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各项指标表现良好,具备较强发展潜力。

进取市场:市场转型升级工作基本达标,部分领域仍有提升空间,需持续改进。

综合评估得分低于60分的市场,不列入上述三类,不享受当年奖补政策。

2、分档奖补

根据年度评估结果,按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取前3家市场为鼎新市场,分三档给予奖补,单家奖补资金分别不超过600万元、580万元、560万元;取前4、5、6家市场为卓越市场,分三档给予奖补,单家奖补资金分别不超过460万元、440万元、420万元;其他综合评估得分高于60分的市场为进取市场,按排序,单家奖补资金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80万元、160万元、140万元、120万元、100万元。

各档次奖补金额为上限,且不得超过市场转型升级投资总额的50%,实际拨付以当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为准。

二、支持对象

符合条件的市场,申报纳入试点后,经评估后获得政策支持。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列入支持范围:

不得列入奖补情形

具体说明

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因市场举办方管理不力,导致发生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被市级及以上监管部门通报、查处,或引发重大负面舆情。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因市场经营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

在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

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如严重偷逃税、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生态环境、考核弄虚作假等,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定性为情节严重。

三、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在2027-2028年市商务局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市区按照1:1承担。

四、组织实施

(一)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各区、县(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市场试点申报、项目评审和指标评估工作。

(二)根据年度专业市场试点评估结果,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资金文件。

(三)各区、县(市)根据要求做好材料审核审计工作,合法合规做好资金拨付。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4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各区、县(市)做好组织实施和资金保障工作。



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26年4月  日


附件2:

《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奖补激励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专业市场是杭州商贸流通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产销对接、活跃商品流通、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消费升级的加速推进,我市专业市场面临传统经营模式难以为继、空间布局有待优化、新兴业态冲击加剧等挑战,转型升级已迫在眉睫。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业市场发展。1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6〕2号),明确构建“4630”梯度发展格局,提出“品质提升、产商协同、场景融合、数智赋能、出海拓市、有序退出”六大转型路径,要求各地配套出台奖补激励政策,强化政策保障力度,推动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取得实效。2月28日,省政府在绍兴召开全省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刘捷省长对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作全面部署,强调要强化政策扶持,通过扶优扶强、分类施策,激发市场转型活力。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作为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的重要抓手,多次专题研究推进相关工作。2025年12月26日和2026年2月3日,市政府两次专题听取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工作汇报,对前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3月17日,姚高员市长主持召开全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工作专题会议,明确“扶强、育新、转型、升级”四个方向,要求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奖补激励机制,确定“7+5”省级、市级试点,以试点引领带动全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落地见效。

为切实将省市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破解专业市场转型动力不足、投入压力大等难题,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结合杭州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和产业特色,深入各区、县(市)开展多轮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奖补激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发函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目前的审议稿,为全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提供精准、可操作的政策支撑,助力打造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杭州模式”。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紧扣省市关于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内容具体、权责清晰、可操作性强,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及核心目标

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6〕2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杭州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和产业特色,以激发市场转型活力为核心,通过扶优扶强、改造提升、转型腾退等差异化路径,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奖补机制,系统推动专业市场向品质化、协同化、场景化、数智化、国际化方向升级,培育一批转型标杆市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市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为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核心政策及具体举措

《实施细则》围绕“试点引领、分类评估、分档奖补”主线,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奖补激励精准有效、公平公正:

一是强化试点先行引领。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转型意愿强的专业市场作为省、市试点,综合考量人工智能赋能、多业态融合发展、升规纳统、规范纳税、信用建设等核心内容,重点培育转型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杭州模式”与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呼应全省专业市场试点培育工作要求。

二是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建立专业市场转型升级评估指标体系,采取“一年一遴选、一年一激励”的推进机制,确保奖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同时,明确市商务局可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转型发展需要,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动态完善,确保评估工作贴合市场发展实际,客观反映转型成效,体现“一场一策”的差异化导向。

三是实行分类分档奖补。根据综合评估得分,将符合条件的市场分为鼎新市场、卓越市场、进取市场三类,明确各类市场的定位和评价标准,突出AI赋能、多业态融合、信用建设等核心转型方向。在此基础上,按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实行分档奖补,明确各档次奖补金额上限,同时规定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市场转型升级投资总额的50%,实际拨付以当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为准,既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又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参考了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相关资金补助标准。

四是明确支持对象及限制情形。明确支持对象为申报纳入试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同时列出五大类不得列入支持范围的情形,包括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划定政策红线,确保奖补资金用在实处,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防范“空转走单”“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五是规范资金来源及拨付。明确奖励资金在2027-2028年市商务局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实行市区1:1分担机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同时,细化组织实施流程,明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试点申报、项目评审、指标评估、资金下达、拨付审核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形成“市级统筹、市区联动”的工作格局,借鉴了省内多地“商务+财政”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

六是明确实施期限及解释权。明确《实施细则》自2026年4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与专项资金安排周期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明确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各区、县(市)做好组织实施和资金保障工作,确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协调解决。

(三)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由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及市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指导服务,统筹推进试点申报、评估评审、资金拨付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参考了金华等地“商务与相关部门牵头、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

二是规范流程管理。严格规范试点遴选、评估打分、奖补分配、资金拨付等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奖补资金规范使用。

三是强化属地责任。明确各区、县(市)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做好本辖区内专业市场试点申报组织、材料审核审计、资金拨付等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推动政策落地,鼓励各区、县(市)出台配套支持措施,强化市区联动。

三、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情况

(一)风险排查

结合《实施细则》核心内容,重点排查出以下四类潜在舆情风险,均与专业市场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利益关切密切相关:

1.奖补公平性相关舆情。《实施细则》实行分类分档奖补,按评估得分排序确定奖补对象和档次,且明确了试点遴选标准,可能引发部分未入选试点、未获得奖补或奖补档次较低的市场举办方及经营户的质疑,担心试点遴选和评估打分不够公平公正,出现政策倾斜问题。

2.奖补标准合理性相关舆情。不同档次奖补金额存在差异,且明确奖补金额不得超过市场转型升级投资总额的50%,可能引发部分市场举办方对奖补标准、金额上限的质疑,认为奖补力度不足,难以覆盖转型投入成本,或对不同档次之间的奖补差距有异议。

3.限制情形认定相关舆情。《实施细则》明确了五类不得列入支持范围的情形,部分市场举办方可能对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认定标准存在疑问,担心认定过程不够规范、存在弹性,或对自身是否符合奖补条件产生困惑。

(二)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潜在舆情风险,结合政策实施实际,制定以下应对措施,确保政策平稳推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加强政策解读,提升透明度。通过政策宣讲会、行业座谈会、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详细解读《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核心内容、评估标准、奖补流程、限制情形等,公开试点遴选条件、评估指标体系和奖补分配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及时回应市场举办方和经营户的疑问。

2.规范评估流程,保障公平公正。明确试点遴选、评估打分的具体标准和流程,组建专业评审团队,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过程客观、公正、规范,对未入选试点、未获得奖补的市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说明具体原因,化解疑虑。

3.细化认定标准,强化精准指导。进一步细化不得列入支持范围的各类情形的认定标准,明确认定流程和责任主体,通过专题培训、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帮助市场举办方准确理解政策要求,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避免因认定标准模糊引发舆情争议。

4.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简化奖补资金申报、审核、拨付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建立资金拨付进度公示制度,及时向市场举办方反馈申报审核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主动解决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政策落地效率和市场主体获得感。

5.建立舆情监测与快速响应机制。建立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舆情响应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快速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舆情事件,避免舆情扩大升级,营造良好的政策实施氛围。


征集网站: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6-04-03 截止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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