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开幕式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开幕式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3月27日-4月8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有网民提出“公告及通告起草说明的制定主体、征求意见环节违规”。
二、意见处理
市城发集团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予以说明,《通告》起草单位为市城发集团,由市城发集团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告》发布主体为市政府,故不存在主体违法情形;《温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中关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后公布后实施……”的有关内容已于2023年被修改,建议参考修改后的内容。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