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浙江省基础测绘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我省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基础测绘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请在2026年4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章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5563108@qq.com。

联系人:陈卫青。

联系电话:0571-88877621。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4日

附件:1.浙江省基础测绘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基础测绘办法(草案)》起草说明

征集部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2026-03-24 截止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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