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污染物治理设施操作规程的备案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杭州市排污单位污染物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 公众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4日,如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4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en_jianxiong@163.com。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建雄,联系电话:0571-89582181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160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305室 附件:1.《杭州市排污单位污染物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2.《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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