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和制度衔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厅研究起草了《浙江省矿产资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请在2026年4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法规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53304661@qq.com。 联系人:朱斌 联系电话:0571-88877639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浙江省矿产资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浙江省矿产资源条例(草案)》起草说明.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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