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水平,根据《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自主研发科技项目上升为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3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我局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pauldyq@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自主研发科技项目上升为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政府二号楼市科技局资监处1605室(邮编:315066,联系人:单应强,联系方式:0574-89292225)。 附件1:关于自主研发科技项目上升为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自主研发科技项目上升为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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