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起草并报送温州市人民政府审查。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司法局立法处,也可在线填写提交。 联系人:倪思蓓, 联系方式:0577-88967520, 电子邮箱:zjwzssfjlfc 163.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403室(邮政编码:325027)。 附件: 1.《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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