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
注:本清单所列违法情形中部分与法律、法规、规章存在交叉,如上位法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清单中如未作说明,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
序号 | 违法行为 | 法定依据 | 裁量阶次 | 适用情形 | 裁量基准 |
1 |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通行与绿道工程建设和管理无关的机动车的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通行与绿道工程建设和管理无关的机动车;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
2 |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乱搭乱建、堆放杂物、破坏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等影响绿道正常使用的行为的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二)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乱搭乱建、堆放杂物、破坏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等影响绿道正常使用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
3 |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乱丢垃圾、乱张贴、乱悬挂等破坏绿道环境卫生的行为的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三)乱丢垃圾、乱张贴、乱悬挂等破坏绿道环境卫生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
4 |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建设与绿道开发利用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的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四)建设与绿道开发利用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两千元) |
情节严重的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5 |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砍伐树木、排放污水、捕猎、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绿道环境的行为的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五)砍伐树木、排放污水、捕猎、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绿道环境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两千元) |
情节严重的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6 |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
7 | 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乱搭乱建、堆放杂物、破坏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等影响绿道正常使用的行为的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二)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乱搭乱建、堆放杂物、破坏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等影响绿道正常使用的行为;第十七条 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禁止实施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四项至第六项所列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
8 | 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建设与绿道开发利用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的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四)建设与绿道开发利用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第十七条 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禁止实施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四项至第六项所列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两千元) |
情节严重的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9 | 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实施砍伐树木、排放污水、捕猎、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绿道环境的行为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五)砍伐树木、排放污水、捕猎、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绿道环境的行为;第十七条 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禁止实施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四项至第六项所列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两千元) |
情节严重的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10 | 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 轻微 |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镇型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通行与绿道工程建设和管理无关的机动车;(二)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乱搭乱建、堆放杂物、破坏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等影响绿道正常使用的行为;(三)乱丢垃圾、乱张贴、乱悬挂等破坏绿道环境卫生的行为;(四)建设与绿道开发利用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五)砍伐树木、排放污水、捕猎、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绿道环境的行为;(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七条 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禁止实施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四项至第六项所列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由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予以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责令限期改正 |
一般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一千元) |
较重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不含两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