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2024—2030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划(修订)》”)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并上报我委审批。《规划(修订)》将作为长兴县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依据,相应废止《浙江省能源局关于<长兴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2024—2030年)>的批复》(浙能源〔2024〕32号)。为保证规划的科学性,现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意见请反馈至省能源局电力处。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至2月6日。请以在线填报、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至省能源局电力处。 联系人:周震宇;联系电话:0571-87052581; 电子邮件:zjfgwdlc@163.com;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邮编:310025; 企事业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组织代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附件:长兴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2024—2030年)(修订)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