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是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立法调研项目,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承担具体起草工作,现已完成《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3月1日前反馈至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郑静;
联系电话:0577-88605960;
联系邮箱:wzssfhzmz@163.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5号801室。
附件:
1.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8日
关于《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1月28日-3月1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