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理,有效遏制乱捕滥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于2022年发布《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临政发〔2022〕19号),对我市的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猎工具、方式等予以规定。 针对新形势下,非法狩猎方式和工具发生变化,我局代拟了《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就修改后的《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7日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国土大厦705室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0576-85385650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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