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金华市金东区渣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金东区政府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住建局A464办公室,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20414697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 联系人:池倩 联系电话:0579-82318006 附件: 1.《金华市金东区渣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金华市金东区渣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