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有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每两年公布一次。现将《2026-2027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嵊州市住建局-房屋征收中心反馈,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征集日期: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 联系地址:嵊州市长兴路208号,邮编312400 联系方式:0575-83108295,卢先生 附件: (征求意见稿)2026-2027年嵊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标准.doc
起草说明.doc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