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每隔两年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我局结合实际需求,对2025年8月31日前制定的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起草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1月15日,有关单位和市民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来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11楼1135室,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23000。 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578-2091258,邮箱:Cyangfan1216@163.com。
附件:1.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附件1: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 意见采纳情况链接:http://www.lishui.gov.cn/col/col1229218399/art/2026/art_95ba4292d7024d778169b79c393133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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