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集已结束。征集期间共收到宁波财经学院李永军、耿秀明、刘轶3位老师反馈的关于科技创新方面2条意见。具体反馈内容如下:
1.建议将“(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出台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改为“出台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及未弥补完亏损延长结转年限、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技术转让收入所得税减免、投入基础研究加计扣除、新购设备器具规定金额下一次性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采纳情况:吸收采纳。经对接,税务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规定,本文件为综合性政策,受文字篇幅和体现宁波特色要求,只列举代表性和相关性强条款内容,建议所提内容均在落实推进。
2.建议在“(七)强化科技金融支持”适当位置增加“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全生命周期(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不同成长阶段,加大金融产品研发力度,配置相应的股权、债权、基金、保险和担保等金融工具,为企业发展和成长提供有效金融支撑。”
采纳情况:吸收采纳。对建议内容归纳梳理后,在该段第一句予以采纳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