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虞中大道快速路(暂名)主线(人民大道西段至振兴大道)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已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虞中大道快速路禁止货车等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2月10日。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可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或以书面形式邮寄至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341号交通管理大队综合保障室。 邮编:312300 联系电话:0575-82766969 附件一:《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虞中大道快速路禁止货车等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二:虞中大道快速路禁止货车等通行示意图.rar
附件三: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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