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裁量基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裁量基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7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意见。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人:郑雳;联系电话:0578-2626066;电子邮箱:Lssjyjwz@163.com;信函请寄:丽水市教育局(邮编:32300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信函须在征求意见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裁量基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丽水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6日


发布日期:2025-12-26 截止日期: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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