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印发的《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医用射线装置销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评证合一”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4〕39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巩固前期改革成果,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结合我市前期改革试点实际,现对我市医用射线装置销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评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予以修订。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杭州市医用射线装置销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评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15日。 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一、 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 18 号市民中心 H 座 205 室,邮编 31002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 hzhbspc@163.com 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蒋工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85085299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6日 《杭州市医用射线装置销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评证合一”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编制说明.wps 《杭州市医用射线装置销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评证合一”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wps 结果反馈: 2025 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杭州市医用射线装置销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评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通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5990.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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