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于2023年4月28日首次印发,2024年9月3日修订,根据试点方案,杭州市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改革探索。 2024年9月12日印发的《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修订)>的通知》(杭环发〔2024〕55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巩固前期改革成果,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结合我市前期改革试点实际,有必要对试点方案进行延续并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订完善,为此我局起草了《杭州市“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15日。 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 18 号市民中心 H 座 205 室,邮编 31002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 hzhbspc@163.com 来件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处 蒋工 联系电话:0571-85085299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杭州市“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杭州市“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修订) 起草说明.wps 结果反馈: 2025 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杭州市“承诺+公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通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5989.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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