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和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121号)、《路桥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路商务〔2025〕10号)等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验收等环节,拟拨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详细情况见附表。
公示期限为5天(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向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6-824429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邮电路1号商务局
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附表: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拨付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企业
审定有效投资额
(单位:元)
补助比例
拟补助金额
1
吉华盛连锁供应链下沉项目
台州吉华盛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3954260.81
50%
1977130.41
2
新桥镇商贸服务中心
台州路桥领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907074.39
2453537.20
3
横街镇农产品流通项目
山水经(台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922249.57
数字化部分30%,其余50%
836148.14
4
蓬街镇商贸服务中心
台州市路桥世纪百佳超市有限公司
4772165.89
2386082.95
合计
15555750.66
/
7652898.7
关于对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关于拨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我局在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期间,通过路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将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关于拨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公示文件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
路桥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