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等规定,现将《杭州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杭州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处(营商环境法治处)。 联系人:周少波; 电话:0571-85256562; 传真:0571-85256500; 电子邮箱:sfj@hz.gov.cn;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 邮编:310006。
附件:1.杭州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杭州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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