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自然资源执法程序复杂、综合适用难、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等执法难题,提升执法质效和震慑力,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及自然资源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我们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快速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本规定以调查方案、询问方案为统领,通过用好用足法定执法手段,挖掘现行执法程序空间、强化执法技术支撑、加强部门协作等方式,最终构建快速制止、快速调查、快速处罚、快速技术支撑四位一体的快速执法程序。从而给执法部门支招,为执法人员鼓劲、减负,提升自然资源执法质效和震慑力。 现面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在12月17日前提出意见反馈。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571-88877841。邮箱:442506645@qq.com。 附件:1.浙江省自然资源快速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快速执法程序规定》的起草说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5日
征集结果: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自然资源快速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