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医保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工作部署,按照《浙江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31号)要求,我局起草了《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83967845@qq.com 2、传真:2070138 3、邮件地址:莲都区中东路557号丽水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处)。 4、联系人:吴女士 2070139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 附件: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放射检查及部分泌尿系统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等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起草依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