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与供应,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鼓励无偿献血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2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5887285@q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关于进一步鼓励无偿献血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2.书面信函: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大楼18号楼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32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鼓励无偿献血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人:徐以勒; 4.联系电话:0577-55581156。 三、注意事项 请提交意见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进一步鼓励无偿献血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进一步鼓励无偿献血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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