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浙教基〔2025〕52号)要求,在《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2023 年修订)〉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11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拟了《东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实施办法将由市府办正式发文。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行政中心(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三楼教育局0319办公室,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82417734@qq.com。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 联系人:徐妙琴 联系电话:0579-86655103 附件: 1.《东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东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2025年修订)起草说明
东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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