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科学编制我市2026-2030年政府规章立法规划,确保我市行政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着力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规规范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丽水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丽水市2026-2030年政府规章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一、社会各界认为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可以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项目建议应当符合丽水市地方立法权限,遵循地方政府规章“有依据”的原则,满足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或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制定规章,并且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两个限定条件。 二、社会各界提交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可以按照“一项目一表格”形式填写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表(详见附件),有条件的可以提供立法草案建议和其他相关材料。 三、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联系方式:1.邮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司法局立法处,邮编323000;2.电子邮箱:364039249@qq.com;3.联系电话:0578-2106142;传真:0578-2106014。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对征集到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我们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适当纳入丽水市2026-2030年政府规章立法规划项目库,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丽水市2026-2030年政府规章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表 丽水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丽水市2026-2030年政府规章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立法项目名称 |
| 立法依据 |
| 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 |
| 立法需要解决 的主要问题 |
| 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
| 报送单位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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