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22日-9月30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7条,其中有5条意见认为要进一步增加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他单位的履约重点检查内容;有1条意见认为发现施工、监理及其他单位存在违反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签署责任主体违法违规事实确认单;有1条意见主要是关于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评价管理办法》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二、意见处理
市水利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水利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完善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