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药品监管一体化发展,落实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研讨,起草了《长三角药品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0月9日前,直接在线反馈,也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徐梦野;联系电话:0571-88903367; 通讯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政编码:310012; 电子邮箱:zjfdazcfgc@163.com。
附件:1.长三角药品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2.长三角药品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doc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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